近日,有網友發出視頻,阿迪達斯羽絨服的吊牌上,廠名寫著江蘇雪中飛制衣有限公司。
眾多網友對此提出異議,認為既然都是雪中飛生產,那么為什么要花那么多錢去買阿迪達斯?品牌溢價這么多到底值不值?
這兩個問題,吳律師暫且借用一個實例來予以回答。
大家都知道蘋果手機是由中國的企業代工的,涉及中國及國際的多家企業,其他的大家都不熟悉,但比亞迪大家都知道吧?比亞迪負責蘋果手機的電池模組供應。而蘋果手機的代工企業也有幾家同時為其組裝,其組裝廠商之中最大的一家是富士康,承擔了近一半的訂單。
終于繞回來了!富士康也是手機生產廠商,其自有手機品牌叫做“富可視”。
套用諸位網友“買阿迪達斯不如買雪中飛”的邏輯,是不是也應該買富可視,而不用花那么多錢去買蘋果手機了呢?
可能大多數網友連富可視這個品牌都沒有聽過吧,要讓你們放棄蘋果去買它,應該可能性不大。
那么為什么富士康不能自己產個小蘋果出來呢?這里面至少蘊含有兩個商業概念:一個是契約精神,一個是技術壁壘。
實際上,這兩個概念都與法律密切相關。一旦沒有契約精神,做出違約的事情,必然可以通過訴訟來索賠;而這個技術壁壘則更加厲害了,蘋果這樣的企業,背后有數不清的專利加持,一旦冒用,說輕了是沒有契約精神,說重些恐怕還與刑法要搭上關系涉嫌構成“侵犯知識產權罪”了。
大家可能又覺得我扯遠了,其實并不遠。阿迪達斯為什么找雪中飛代工,而不是任意一家不知名的廠商來代工呢?要知道,只憑那些裁剪、縫紉技術,根本難不倒中國任何一家服裝企業的。
首先,知名企業在溝通成本上、效率上、質量穩定性上,更加能夠符合阿迪達斯的要求;其次,這也是更核心的點,知名企業成名不易,可能更加愛護羽毛,更有契約精神,更能夠在技術壁壘面前剎住車;最后,假如出現問題,知名企業更加有財力來承擔責任。
終于繞回到問題核心了!為什么阿迪達斯有點冤?因為雪中飛能夠為其代工,卻不能以自己品牌生產出同類產品,因為雪中飛作為中國知名企業,必須要有契約精神,必須不能侵犯知識產權。
所以,阿迪達斯仍然是阿迪達斯,雪中飛為阿迪達斯代工,它生產的雪中飛也不是阿迪達斯,它代工的阿迪達斯也不是雪中飛。
阿迪達斯,并非只是一個賺差價的虛頭巴腦的存在,而是一個實實在在的擁有技術壁壘的國際大品牌。